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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关于2019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9年05月05日 17:55:53 访问量:1663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适应中小学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新要求,在学校形成一个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运行机制。根据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忻州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忻人社职[2019]13号文件精神,针对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关于2019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称评审工作的领导和评议,学校成立评审工作组,并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公室,由王丽华负责。

 长:刘晓辉

副组长:李    张建荣   王丽莉

 员:王丽华  刘巧峰  张美平  庞春福  焦未珍  贺志田  

        杨国强  付永宽  王春雨  郭小平  曲丽生  薛秀侠  孟丽清

        徐艳云  郭春芳  白海香  董艳云  党红梅  王所梅

三、评审原则

1. 评审中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杜绝简单用学生成绩评价教师。

2. 坚持政治合格、师德过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

3. 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四、参评对象

1.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凡符合忻人社职涵[2019]13号文件精神的我校所有教师(包括临聘教师),并且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均可自主申报参评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相应级别的评审工作

2. 应参加而未参加教师业务考试的和考试不合格的教师当年不得晋升职称,申报中小学中初级职务的临聘教师除外。

3.申报人员须参加2018年和2019年教师业务考试达到合格及以上,申报中小学中初级职务的临聘教师除外。

4. 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申报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实施步骤

1. 传达精神:召开会议传达有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并在学校公示栏公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及评价标准条件。

2. 个人申报: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教师,需自主提出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级别评审的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报名截止5月4日。

3. 民主评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称评审工作领导组对申报教师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和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

4. 公示结果:根据评审领导组和评议组的考评结果公布推荐人员名单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5. 收集意见:在公示期间如有人提出异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称评审组及时对反馈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是否属实,最终确定申报人员。

6. 公布推荐:公布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名单并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并将推荐人员结果上报忻州市教育局人事科(中小学高级和初级)或忻府区师训科(中小学一级)。

六、具体要求

具体要求以《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州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忻人社职涵[2019]13号文件中的评价条件和相关规定为准。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19.04

编辑: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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